成都代理记账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15982327624

税务知识

所在位置:首页 > 税务知识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第三季度销售额25万元且发票未开,如

分享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第13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三季度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对应本期免税额0.75(25*3%=0.75)填写在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若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如果公司无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成都启励财税是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会计代理记账公司,服务涵盖成都公司注册,成都代理记账,成都公司变更,成都公司注销,工商税务异常解非。电话:15982327624
上一篇:权威!电子营业执照6问6答 下一篇:没有了
成都启励财务
420194832
成都启励财务
583557561
15982327624